审判结果(二)藤田茂
发布日期:【2017-06-02 15:20:56】 浏览次数:【4436】

藤田茂,1889年生,日本广岛人,1911年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。在侵华战争期间,曾任日本陆军第二十师团骑兵第二十八联队大佐联队、第十二军骑兵第四旅团少将旅团长、第五十九师团中将师团长等职。

在些期间,被告人犯有如下罪行;1938年8月至1939年12月,被告人以联队长的身分,指挥所属部队在山西省安邑、河津等县杀害我和平居民,抢夺粮食30余吨、牲畜80余头。烧毁并破坏百姓房屋100余间;1938年9月,被告人以联队长身份,命令所属部队侵犯山西省稷山县,并射杀我和平居民40余人;1939年4月,被告人以联队长身份,命令所属部队在山西安邑县制造了“上段村惨案;1945年3月,被告人以旅团长身份,指挥所属部队侵犯湖北省当化县老河口地区,杀害我和平居民50余人,烧毁民房29间,抢夺粮食50余吨;1938年8月—1939年12月和1944年3月—1945年6月,被告人以师团长的身份,命令所属部队在山东省青岛等多地杀害我和平居民600余人,强迫和平居民从事军事劳役并纵容部下强奸妇女60余人,烧毁并破坏房屋18000余间,抢夺粮食500余吨、牲畜1600余头。

以上事实,有被害人、被害人亲属的控诉,当地居民,被告人部下证词及侦查中的调杳材料证明,被告人也供认不讳。庭确认,被告人“实犯有对中国执行侵略战争,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,指挥命令所属部队残杀我国和平居民和被俘人员,抢夺、焚烧、破坏我国人民财产,强征我国和平居民从事军事性劳役和纵容部下强奸我国妇女的罪行。

根据《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》,被告人藤田茂被判处有期知道徒刑18年。1957年9月,提前释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