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甫山
发布日期:【2016-09-02 16:13:50】 浏览次数:【2464】

1911年9月出生于陕西省延长县,1927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,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53年任最高人民检察署办公厅主任、党组成员。1954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审讯日本战犯与伪满汉奸东北工作团主任。1956年任沈阳审判日本战犯首席检察员。1957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二厅厅长。1958年被错划为右派到黑龙江北大荒劳动。1961年3月任太原化工学院办公室秘书、化工系办公室主任。1979年平反并调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。1983年12月离休。